高雄一名男子在2014年以榔头击杀一名曾获师铎奖退休女老师后,不仅抢走其车辆和身上2000元现金,甚至凌虐被害人,完事后便扬长而去,等警方到场时,女师已断气身亡。案件审理过程中,男子5度被判处死刑,怎料7日判决大逆转,更四审改判无期徒刑,让女师家属完全无法接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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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媒《ETtoday新闻云》、《风传媒》的报导,2014年,高雄市一名失业多时的刘姓男子因不满女友提分手,拎着榔头骑机车出门,打算要找女友谈判,怎料经过菜市场时,临时起意打劫陈姓退休女教师的车辆,趁著陈女打开车门,从后方持榔头将对方打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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由于车辆排档上锁,刘男无法将车辆驶离,转头问被丢在后座的陈女,但陈女因重伤难以言语,刘男竟气到拿榔头狂敲陈女头部13下,还用手指侵犯、咬掉对方乳O,最后搜刮现金2000元后便扬长而去,留陈女独自在车内等死。陈女被警方发现时已是案发后8小时,早已断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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刘男被逮捕到案,案件审理一、二审、更一、二、三审法院均认定他犯下强盗杀人罪,还是累犯,因此皆被判死刑。过程中,刘男一度写信给受害家属道歉征求减刑,出庭时却态度嚣张,不仅抖脚还讪笑。案件上诉到最高法院,法官认为刘男并不是故意杀人,且抢走2000元部分欠缺证据,因此认定他行为「非犯情节最重大之罪,不得科处死刑」,改判无期徒刑,并褫夺公权终身,全案仍可上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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