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雄男晚上找女友「把玩手槍」 下秒打傷自己還被關

非制式手槍及子彈數於列管物品,非法持有、寄藏或打算販賣而陳列者,可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,併科新臺幣1千萬元以下罰金。高雄市一名顏姓男子在2020年從一名綽號「阿仁」的成年人手中,取得1把貨真價實的手槍和1顆子彈後就一直非法持有槍械,到2021年9月28日的晚上,顏男

October 3, 2022
選擇語言:
TEEPR原創
採訪報導
綜合報導
編譯
特稿

非制式手槍及子彈數於列管物品,非法持有、寄藏或打算販賣而陳列者,可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,併科新臺幣1千萬元以下罰金。高雄市一名顏姓男子在2020年從一名綽號「阿仁」的成年人手中,取得1把貨真價實的手槍和1顆子彈後就一直非法持有槍械,到2021年9月28日的晚上,顏男將槍枝取出把玩,在女友面前炫耀,結果槍枝意外走火打傷自己,送醫後被警方起訴。
【違法行為,請勿模仿】


示意圖翻攝自tenor。

 

判決書指出,顏男當晚拿出該槍枝把玩,結果不小心擊發、誤傷自己的左前臂,女友和另一位朋友嚇壞趕緊開車將顏男送醫。高雄榮總醫院收治後發現顏男受的是槍傷,立刻報警處理。


示意圖翻攝自unsplash。

 

警方調查後,顏男在偵訊中坦承不諱,違禁物品也遭沒收,顏男因持有手槍和子彈,被依照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第7條第4項、第12條第4項起訴。根據該條例第18條第4項,如果因被告自白查獲或防止重大危害發生,可減刑或免刑,不過顏男的自白並沒有牽涉到其他刑案,無法依此條例減刑。


示意圖翻攝自unsplash。

 

高雄地院認為顏男雖沒有用以犯罪,但非法持有槍枝的行為已對社會構成威脅,所以並沒有情輕法重的狀況,後續以非法持有非制式手槍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2個月,併科罰金新臺幣10萬元,罰金如易服勞役,以新臺幣1,000元折算1日,本案仍可上訴。


翻攝自全國法規資料庫。

 

搶劫犯法、持有玩具槍不犯法,那「拿玩具槍搶劫」有罪嗎?黎巴嫩一名女子為了救罹癌的姐姐,持玩具槍到銀行搶劫,要求領出「自己的」1.3萬美元 (約新台幣40萬) ……【下滑延伸閱讀看更多】

翻攝自路透社。
拿玩具槍闖銀行「搶自己的錢」 她為救癌姐:否則只能賣腎
12歲女童聯手閨密「殺光全家」 朝父親開槍再自轟爆頭倒地
危險物品不要碰

 

TEEPR 新片上映:

贊助影片
參考資料:司法院

(往下還有更多精彩文章!)

TEEPR 亮新聞著作權聲明:非法抄襲TEEPR 亮新聞網站請注意,本站所有內容皆由自家TEEPR 亮新聞 編輯撰寫,並非如非法內容農場複製貼上。本網站之文字敘述、圖片、影像視聽及其他資訊等,非經授權,不得轉載。如侵權將立刻請臉書封鎖專頁。微改標題、圖片、前段,仍然抓得到!
分類:台灣
加入粉絲團! 高雄男晚上找女友「把玩手槍」 下秒打傷自己還被關留言按此 好友人數分享! 好友人數加入好友
廣告
廣告